凯美瑞在距离里昂的公寓还有两条街的时候拐进了一条窄巷子。
里昂在车里,把帽子、口罩和那件灰色防水冲锋衣全塞进了後座上,再把遮阳板翻下来,从副驾驶储物箱里拿出了自己平日穿的那件深蓝色夹克。
车里的阅读灯没开,整条巷子只靠街口路灯拖进来的一抹昏黄的光,映出车窗玻璃上干了又覆上的雨水渍。
他把夹克拉链拉到胸口位置,又把棒球帽换成了一顶普通的深色鸭舌帽。
做完这些,里昂推开车门,用遥控锁了车,然後沿着巷子走向了公寓的侧门。
夜风灌进领口,他把外套紧了紧。
走廊里和往常一样,安静得只能听见自己鞋底踩在地砖上的声音。
里昂推开房门,擡手打开了客厅的落地灯。
他把门在身後关上,又反锁了一道,然後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,把一直夹在腋下的两本书放在了茶几上。
他盯着那本旧的选集上的字看了好一会儿。
入党了。
他在心里把这三个字翻来覆去嚼了好几遍。
从今天开始,很多事情都不一样了。
刚才念的那几句誓词可不是什麽漂亮的场面话。
「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」,这句话念出来的时候,他的右手的拳头攥得太紧,紧到现在摊开手指还能感觉到一点发酸。
里昂往後靠在沙发靠背上,擡起右手,在灯光下看了看。
手指并拢,掌心里没有伤,只是刚才举拳宣誓的时候,指甲在皮肤上压出了几道白印,现在还没消散。
里昂把那只手放回膝盖上,脑子里转着一个念头。
以前他是「需要关怀」的人,组织说「放心,咱们不会亏待你」,他就等着被安排。
但现在自己是组织的一份子了,这个逻辑得反过来,他得主动去想,自己能替组织做什麽。
他早就说过了要留下来。
留在这个街区腐烂、黑帮横生、流浪汉增多的西雅图。
不是为了继续当什麽狗屁美国英雄。
只是因为这里有他能做的事。
里昂坐直身体,把茶几上的选集拿了过来,用的是中文版。
他翻了几页,没急着找特定的段落,只是让自己沉浸在阅读的状态里,让刚才宣誓时那种沸腾的情绪慢慢沉淀下来,换成冷静的思考。
眼下最重要的事有两个。
第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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